為貫徹落實《關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節期間正風肅紀工作的通知》精神,持續推進正風肅紀,營造風清氣正節日氛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推出“元旦、春節期間‘四風’問題監督舉報曝光專區”,加大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力度,持續釋放全面從嚴、一嚴到底的強烈信號。專區開設“我要舉報”窗口,鏈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統一舉報平臺,歡迎廣大網友通過網站、手機客戶端和微信公眾號,對節日期間易發的違規吃喝、違規收送禮品禮金、違規使用公車、公款旅游、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等問題進行舉報。專區“每周通報”欄目從1月7日起,分3次集中對各地查處的“四風”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強化警示震懾,確保節日風清氣正。
1.甘肅省古浪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錫華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問題。2019年,古浪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在組織實施黃羊川鎮、土門鎮、海子灘鎮生活垃圾熱氣化處理項目時,張錫華先后4次接受項目施工方負責人孫某安排的宴請。張錫華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1年9月,張錫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甘肅省紀委監委)
2.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法院原一級法官楊劍平違規公款吃喝等問題。2016年底至2019年期間,時任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法院隆湖法庭庭長楊劍平將上級撥付的補助款中2.17萬元用于非公務接待及法庭人員聚餐吃喝等支出。2018年春節前,楊劍平又擅自將上級撥付的補助款中4100元違規發放給法庭8名工作人員和1名實習生。2021年7月,楊劍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
3.湖南省麻陽苗族自治縣教育局黨委原書記、局長黃淵兵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19年3月至2020年10月,黃淵兵擔任麻陽苗族自治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及下屬紅包禮金、名貴煙酒等禮品,折合人民幣5.53萬元。黃淵兵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2月,黃淵兵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湖南省紀委監委)
4.貴州省黔西南州義龍新區雨樟鎮文化服務中心主任胡元洪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19年2月至2019年8月,胡元洪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呂某某吃請、娛樂等活動安排,共計消費5161元。2020年12月,胡元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貴州省紀委監委)
5.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徐飛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問題。2020年11月,安徽省委第七巡視組對花山區開展巡視“回頭看”時發現,徐飛及花山法院其他5名黨組成員的辦公用房使用面積分別超標0.68平方米至16.14平方米不等;徐飛另外配備的專用接待室面積超標12.78平方米,兩名副院長另外配備專用接待室屬配額超標。徐飛作為花山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個人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并對花山法院黨組成員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7年3月至2021年7月,徐飛多次將私車交由駕駛員送至花山區人民法院車輛維修點清洗,產生的洗車費用混同單位公車相關費用一并入賬,在花山法院公款報銷,徐飛在審查期間主動將洗車費用折價4000元上交。徐飛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1月,徐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安徽省紀委監委)
6.浙江省長興縣水口鄉金山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陳俊鋒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20年8月9日,陳俊鋒組織金山村兩委班子成員、部分承包組長、農家樂代表等外出考察學習。在考察結束后,陳俊鋒安排參與考察人員和當地農家樂老板在飯店用餐,支付餐費1716元,并在水口鄉三資監督管理辦公室入賬報銷。2021年12月,陳俊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退賠相關費用。(浙江省紀委監委)
7.江蘇省新沂市北溝街道東潤公司經理唐恒春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2019年6月至2020年下半年,唐恒春擅自決定,以值班費名義,用集體資金為其個人及部分工作人員發放補貼共計3700元。2020年12月,唐恒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江蘇省紀委監委)
8.西藏自治區八宿縣吉達鄉亞龍寺管委會黨支部書記、主任赤列塔西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21年2月11日,赤列塔西擅自駕駛管委會公務用車前往縣城辦理私事,被昌都市紀委監委監督檢查組查獲。赤列塔西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1年8月,赤列塔西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